回佣管理规定范本【财务管理制度范本】
回佣管理规定范本
一、总则
为规范公司经营业务秩序,防止违纪、损害公司利益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回佣界定
回佣是在公司经济活动中,本公司取得或支付交往对方在结算价款以外的各种现金、有价证券或实物。
三、管理规定
1.公司员工在经营、业务交往中,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本公司利益的回扣。
2.公司员工在经营活动中,如确需使用回佣,应在合同、决议中注明其标准、金额、结算方式。
3.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取得或支付有关合同、协议、发票、账单等结算凭证上所注明回佣款项,一律纳入本单位经营业务收入或成本费用中核算。
4.公司需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回佣时,应实行非现金结算,并及时入账。确需支付现金回佣,经办人须填单说明缘由、依据、标准、金额以及收款人单位、姓名等内容,经收款人签收或旁证人签证,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后,方可支付现金回佣。
5.为加强回佣管理,公司应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业务员洽谈各类合同或协议,加强对实物合同按合同所载事项与实际验收入回情况核对,做到合同与货物相符,加强对合同条款、发票、账单的稽核和管理。
6.在业务交往中,公司员工收受对方所赠回佣,须主动向公司或部门如实报告,并办理全额回佣款上缴手续,不得个人隐匿私藏。7.凡对回佣处理较好的部门或员工,公司给予奖励。
四、处罚
1.凡私自接受回佣,拒不上缴者或私分者,视情节轻重、金额大小,以违纪从严从重论处。
2.凡包庇私拿、私分回佣行为的公司员工或中高级职员,均须受到处罚。
3.
如果公司因执行合同或协议而被罚款、征税或因私自返还佣金而造成其他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,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五、补充规定
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补充,总经理批准后发布。